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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病毒治疗有无必要
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附三院 傅希贤教授
病毒性肝炎患者在何种情况下应进行抗病毒治疗?这是一个经常碰到的实际问题。
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是否进行抗HBV治疗,必须首先检查明确病毒是否复制,亦即患者1.乙肝病毒指标两对半结果为“大三阳”,即HBsAg,HBeAg和抗HBc均阳性,如能检查HBV
DNA亦为阳性;2.两对半检查虽为“小三阳”,即HBsAg阳性,HBeAg为阴性,抗HBe阳性,抗HBc阳性,而HBV
DNA亦为阳性者。这两种情况证明HBV呈复制状态,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。如HBV
DNA确实为阴性(最好用PCR定量方法检测),则无必要进行抗病毒治疗,因为目前所有的治疗药物和治疗措施中,没有任何能使HBsAg阴转的药。抗HBV治疗的结果,只能使复制指标阴转,也就是HBeAg和HBV
DNA阴转,而对于已呈整合状态的HBV所表达出来的HBsAg则无作用,如用药,只能白浪费金钱和药物。
至于使用哪种药效果最好,是病人最关心的问题,但医生却难下决断。因为目前临床证明有效药物使复制指标阴转的效果,多为40-50%,只能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经济负担能力进行选择。
在进行抗病毒治疗时,还应了解患者的肝功能和B超检查结果。有些药不能用于肝硬化失代偿期(如干扰素)。一般来说,转氨酶不正常者、病毒定量少者的抗病毒治疗效果,较肝功能完全正常、病毒定量高者要好些。这也是无症状病毒携带者治疗效果差的原因。许多医生对带HBV者不给予抗病毒治疗,就是由于效果很差,怕病人白花钱。目前认为,患者最好做一下肝穿刺检查,如肝组织有明显的病变,就应进行抗病毒治疗,如肝组织确无明显病变,则可以不进行治疗,只定期观察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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